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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置: 闽江学院 勤工助学指导中心 >> 勤工规范
规范我院同学勤工助学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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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校大学生通过学校组织渠道积极参与勤工助学活动是当代大学生实践理想、锻炼自身的精神体现,闽江学院勤工助学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我院设立的唯一的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机构,统一组织管理全院学生勤工助学活动。

      勤工中心成立四年以来,根据院领导精神指示为鼓励我院同学积极参与勤工助学活动,长期为在校同学联系勤工助学岗位,定期发布岗位招聘信息,并统一组织面试、安排上岗。

       持有勤工中心统一办理发放的学生勤工证的我院学生。皆可报名参与勤工中心组织的各种招聘活动。通过勤工中心组织安排上岗的同学在岗期间如有任何权益安全问题勤工中心都将竭诚提供服务。

       在校学生不得私自组织人员于校内从事商业活动向我院同学销售商品,扰乱校园管理。根据我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条文规定,对有下列情形的学生给予校纪处分:

(一)未向勤工助学中心申报,擅自为校外单位、个人张贴海报,散发宣传材料,或个人从事经商、营销活动,不听劝阻者。

(二)盗用勤工助学中心名义组织勤工助学活动,扰乱学校勤工助学活动秩序者。

如发如有以上现象的学生按相关规定调查处理。

       近期经举报发现有个别校外商业机构、学生未经勤工中心申报审批,暗中组织我院学生从事营销活动,组织招收人员参与校外兼职或向同学销售商品,为保护我院同学安全,请同学们提高警惕。如有发现可向勤工中心举报。 电话: 87428899 闽江学院勤工助学指导中心 二零零六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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